清科通[2016]19号
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5〕46号)和教育部要求,现将教育部推荐我校参与完成申报国家科技奖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2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办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孟宪飞 电话:010-62784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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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