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9〕38号)要求,我校被提名2020年国家科技进步奖专用项目的基本情况在学校科研院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21日至2月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办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孟宪飞 电话:010-6278417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东门华业大厦2206室
科研院
2020年1月21日